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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已投企业美华系统“关税保证保险”合作试点成功,助力中小企业顺利通关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6日

  2018年11月25日,中富已投企业上海美华系统有限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合作的第一票关税保险保单成功签发。

中富已投企业美华系统“关税保证保险”合作试点成功,助力中小企业顺利通关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将从9月1日启动关税保证保险担保试点。上海美华系统有限公司积极响应海关总署创新税收担保制度,助力大型企业减轻资金压力,纾缓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中富已投企业美华系统“关税保证保险”合作试点成功,助力中小企业顺利通关

  美华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合作的第一票关税保险保单于2018年11月25日成功签发,所承保货物已在海关获得秒放。这一举措标志着美华多年来为企业提供更新、更好、更专业口岸通关解决方案的愿景又有了新的突破。

中富已投企业美华系统“关税保证保险”合作试点成功,助力中小企业顺利通关

什么是关税保险?

  关税保证保险是指企业提供由经银保监会设立的保险公司出具的关税履约担保保单,向海关申请办理担保通关手续。关税保证保险与海关税款担保作用相同,能够在海关税收得到有效担保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纳税企业的税收担保成本。企业无需缴纳保证金,也无需向银行申请保函,采用关税保证保险单即可办理海关事务担保。 目前海关传统的税收担保主要采取现金保证金和银行保函两种形式。关税保证保险是国内首例被保险人为政府机关(海关)的信用保证保险,该业务的推出极大丰富和便利了企业办理海关事务担保的方式,可以帮助企业解决其遇到的申请信贷额度难、融资成本高、手续繁琐等困难,对于中小微企业尤为有意义。

关税保险试点

  从9月1日起,海关总署选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0个直属海关开展以关税保证保险单作为税款担保的关税保证保险改革试点工作。企业可以向保险公司购买关税保证保险,经海关确认后即可办理相关业务,实现“先通关后缴税”。

  10月31日,海关总署与银保监会联合对外发布公告,自11月1日起,关税保证保险试点范围将从之前的10家直属海关扩大至全国。(点击阅读→关于开展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试点的公告

上海美华系统有限公司为协助海关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长期致力于建立一个面向国际贸易企业、物流服务商、以及各口岸的 "智慧贸易"支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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